《表2 高中毕业阶段德语学科的教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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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PISA危机到能力导向的革命:世纪之交德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困境、举措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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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Bildungsstandards im Fach Deutsch für die Allgemeine Hochschulreife[R].Berlin.Sekretariart der Staendigen Konferenz der Kultuministeraeder Laender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2015-11-03.)

《高中数学教育标准》中就德国学生高中毕业时需具备的核心能力作出清晰表述。基于此标准,毕业生应该通过数学学习获得“基本性经验”,包括:用数学的方式感受并理解周边现象,如自然现象、社会以及文化现象;认识并理解数学对象是世界中的精神杰作;在数学学习中获得超越数学学习方法与能力。[15]显然这些基本经验涉及数学交流、数学精神、数学方法与能力,其内涵与数学核心素养相当。这个能力模型强调数学能力发展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它要求教学能从学生现有的能力出发,根据现有的学习内容,设计符合学生发展并且能够促进其发展的数学学习问题,使得所有学习者的数学能力在整个学习生涯中得到可持续发展。[16]KMK于2004年10月颁布的《高中德语教育标准》同样强调基于能力标准对毕业生的德语水平作出四项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教育标准的要求,学生需要具备一定语言交际的能力,如听与说、读、写、以及处理文本与语言运用等多方面的能力,具体结构划分(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