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中数学教育标准中对数学核心能力以及具体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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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PISA危机到能力导向的革命:世纪之交德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困境、举措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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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Bildungsstandards im Fach Mathematik für die Allgemeine Hochschulreife[R].Berlin.Sekretariart der Staendigen Konferenz der Kultuminister der Laender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2015-11-03.)

为了进一步了解能力导向型国家教育标准的具体内容与特点,本文以2012年10月KMK颁布的《高中数学教育标准》为例,进一步了解德国高中数学教育设定的能力标准以及相关的内容。《高中数学教育标准》是基于能力导向的教学设计,并以此测评学生是否达到标准的能力要求。能力取向的教育标准主要由认知水平维度(包括再现、联系、概况与反思)、数学内容维度、以及数学核心能力维度三方面构成。其中定义了六项数学核心能力,分别是:数学论证、数学用于解决问题、数学建模、数学性表述与运用、熟练运用符号和公式以及相关数学技巧、数学交际能力。与此同时,此标准还分别对各项能力进行了三级水平划分,分别为最低标准(水平1)、一般标准(水平2)、以及最优标准(水平3)。[14]基础性能力则要求完成达到水平1与水平2;然而高级数学能力则要求达成水平3,涉及更加广泛、抽象以及更加复杂的数学内容(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