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情况对比表》

《表2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情况对比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在进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同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资格考试。相对于1986年建立的律师资格考试制度,直到1995年,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才建立起来。我国初任检察官考试于1995年、1996年、1998年、1999年共举行了4次,总报名人数6万余人,通过人数约为3.5万人。[5]初任法官考试于1995年、1997年、1998年(这一年单独加考了一次)、1999年共举行了4次,通过人数近4万人。[6]这个时期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的对比情况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