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新规》与累计超额回报:区分股权质押特点》
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
其次,我们进一步按照两权分离度和掏空程度对全样本进行分组检验,一般来说两权分离度和掏空程度更大的公司的治理问题更严重(Johnson et al.,2000;Claessens et al.,2000;Faccio and Lang,2002;陈运森和谢德仁,2011)。其中,两权分离度采用国泰安(CSMAR)数据库提供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度进行度量;参考陈运森和谢德仁(2011)的研究,掏空程度采用其他应收款除以总资产度量。表10 Panel B是按照两权分离度分组的结果,第1、2列是两权分离度大于75%分位数(两权分离度大)的组别,第3、4列是两权分离度小于75%分位数(两权分离度小)的组别。从第1、2列可见,在两权分离度较大的组别中,股权质押比例与累计超额回报显著正相关;从第3、4列可见,在两权分离度较小的组别中,股权质押比例与累计超额回报之间的关系不显著。表10 Panel C是按照掏空程度分组的结果,第1、2列是掏空程度大于75%分位数(掏空程度大)的组别,第3、4列是掏空程度小于75%分位数(掏空程度小)的组别。从第1、2列可见,在掏空程度较大的组别中,股权质押比例与累计超额回报显著正相关;从第3、4列可见,在掏空程度较小的组别中,股权质押比例与累计超额回报之间的关系不显著。这些结果也进一步说明事件前公司治理较差的企业受到《新规》的影响更强。
图表编号 | XD0015012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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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郑登津、袁薇、王百强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