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我国创新中心考评指标和考评方向》
在评价结果运用上,美国倾向统计观察,我国还重视建设指导。美国评价结果的运用并不对各创新研究院的建设产生直接影响,跟踪观察的意味更浓。具体来看,评价结果主要运用在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向美国国会等政府部门说明“制造业-美国”计划的建设情况;二是作为全国各创新研究院之间研讨合作和管理改进的基础材料;三是向公众公开,用于第三方机构、学术机构或个人对创新研究院的探究和了解。而我国的评价结果不仅能做到定量和定性的统计分析,而且直接作用于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评价结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评价结果,对各创新中心实施奖励或整改,确保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符合国家战略预期。
图表编号 | XD0015005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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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郭英、宋亮、何颖 |
绘制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科技与标准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科技与标准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科技与标准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