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贮藏期间杨梅挥发性物质相对含量(峰面积百分比)变化情况》
注:“—”表示未检测到
杨梅在贮藏期间(10,20 d)挥发性物质的变化情况表2。经统计,定性分析出90种挥发性物质(组分相对含量(峰面积百分比)不低于0.05%),其中包括烷烃、烯烃、炔烃、醇、酯、酮、酸、醛、酚和其它物质。
图表编号 | XD0014584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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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李依侬、张鹏、张鹤、李春媛、王毓宁、李江阔 |
绘制单位 | 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学院、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天津市农产品采后生理与贮藏保鲜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天津市农产品采后生理与贮藏保鲜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天津市农产品采后生理与贮藏保鲜重点实验室、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天津市农产品采后生理与贮藏保鲜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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