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基于法制环境分组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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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税收优惠能够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来自优惠强度与具体优惠政策的经验证据》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T值;受篇幅限制,表中仅展示了对创新质量的回归结果。
同样按照市场化指标中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程度和法制环境指标将样本分组,以得分均值9为分界得到法制环境完善组和法制环境不完善组。表7的回归结果表明,在法制环境较完善的地区,税收优惠强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税率政策对企业创新产出的激励作用整体而言都更加显著。在法制建设落后的地区,知识产权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容易在短时间内被模仿者学习并生产出相近技术含量的替代品,从而弱化了企业创新活动的收益。相反,健全的法制环境降低了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外溢性,更好地调动企业追求创新成长的积极性,使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出更好的创新激励效果。
图表编号 | XD0014462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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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8 |
作者 | 孙自愿、梁晨、卫慧芳 |
绘制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