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研发“粉饰”行为对不同类型专利产出的回归结果——按法制环境分样本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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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环境、研发“粉饰”行为与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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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变量分别是专利申请数量(Patent)、有效的专利申请数量(Valid Patent)、专利IPC数(IPC)和专利权利要求数(Claim)来计量,其他变量定义见表2;LawD=0代表法制环境低分组,LawD=1代表法制环境高分组;括号内列示了调整异方差后的p值,*、**和***分别代表在10%、5%和1%

首先,本文按照法制环境中位数划分高低分组来检验研发“粉饰”行为对专利产出的影响(表8),发现OverRD对专利产出的积极影响全部体现在法制环境低分组中,专利产出量系数0.207(p=0.001)、有效专利系数0.152(p=0.009)、专利IPC数系数0.252(p=0.000)与引用量系数0.276(p=0.001),均在统计意义上显著。说明在法制环境较差的地区,有研发“粉饰”行为的企业相对于没有研发“粉饰”行为的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了20.7%,有效专利增长15.2%,专利IPC数增长25.2%,专利引用量增长27.6%,H4a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