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福州市中职学校语文学科学生学业成绩评价考核体系》
按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要求:公共基础课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课程采用笔试方式”,与本文所提倡的多元化评价的改革理念存在一定的矛盾。对此,我们主动对接《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在中职语文碎片化教学评价中引入系统性思维,构建了以“形成性评价、阶段性评价、发展性评价”为要素的“三位一体”的中职语文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评价考核体系。其中阶段性评价以标准化考试的形式进行,过程性评价以碎片化测试的形式进行,发展性评价以学科竞赛的形式进行。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各占50%,发展性评价作为鼓励成绩占20%(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116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28 |
作者 | 陈锋、吴东红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