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客户集中度对供应商股价崩盘风险的正U型冲击》

《表3 客户集中度对供应商股价崩盘风险的正U型冲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客户集中度、融资约束与股价崩盘风险》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括号内的数值是经稳健标准误调整后的T值;***、**、*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以下各表同);为保证回归稳健性,同时报告了固定效应、随机效应、Driscoll-Kraay(xtscc)多重稳健标准误及双重聚类(Cluster2)稳健标准误下的估计结果,其中,D-K标准误与双重聚类稳健标准

为避免客户集中度与崩盘风险的关系检验结果(表3)因存在潜在的内生性问题而导致估计偏误,本文进一步借助IV/GMM和IV/LIML对模型进行重新估计。估计过程假设客户集中度及其平方项均存在内生性,因此,通过以下工具变量来优化估计过程:滞后一期的TOP5和TOP52、滞后一期的研发支出(即R&Dt-1)、是否属于高资产专用性投资行业(Unique)。其中,R&D以“研发费用/营业收入”计量;关于哪些行业属高资产专用性行业(Unique),本文参考Chang等(2014)[43]的定义,若样本所在行业属于高资产专用性行业,则Unique=1,否则为0。选择R&Dt-1和Unique作为工具变量的依据是:(1)研发创新是保持产品多样性从而实现多元化销售的重要基础,而产品多样性程度越高,越容易受到客户的青睐,从而影响供应商的客户集中度水平;(2)资产专用性投资是连接供应商和大客户的重要机制,供应商通常只会向大客户进行资产专用性投资,所以,专用性程度高的行业,客户集中度水平通常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