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各利益主体的不同诉求》
在高铁新城的选址问题上,铁路部门负责承接发改委的立项与审批,选线设站的决策和资金的筹备由铁路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商定。由于双方在成本权衡与收益方式上均存在差异,因此对高铁的选线设站有不同倾向[18-19](表5)。铁路部门往往考虑经济投入,倾向于选择建成现状较少的区域,而地方政府出于对城市发展的考量,偏向选择靠近城市中心的区域。大城市可以通过负担更多的投资份额在站点选址上获得话语权,从而将站点布局到对城市发展更有利的区域。如上海最终建成了虹桥综合枢纽,而中铁总公司偏向的市区外的七宝镇;又如深圳市全资加建福田高铁站以缓解深圳北站选址偏远带来的不利之处。中小城市则更趋向于在选址上让步,以便在高铁布网时拥有设站机会,导致高铁站点越建越远。由此可见,在复杂的铁路建设体制下,各个利益主体对高铁利益的争夺最终会对区域的总体发展带来影响,而选址与城市发展方向的契合程度将直接影响城市资源的整合。
图表编号 | XD009375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31 |
作者 | 沈怡辰、臧鑫宇、陈天 |
绘制单位 |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