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博弈前后各主体利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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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非合作博弈的增量配电网定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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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传统峰谷分时电价和优化博弈电价2种电价模式,电价分布曲线如图6所示,2种电价制度下各主体收益如表2所示。采取传统峰谷分时电价下时,增量配电网中DG运营商收益为857.8元,用户收益为180.7元,电网公司收益为3397.6元,用户端中断负荷比例为26.3%。由此可见,传统分时电价制度,是在大大牺牲了用户满意度的前提下,高比例断电,其用电水平仅满足其最低需求,以达到用户目标函数最优,却不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反而牺牲了用户实际利益。博弈优化结果相较于博弈前,DG运营商收益增加706.9元,用户收益增加144.7元,电网公司收益增加1170.7元,增量配电网中各主体收益显著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