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专业层面企业学院产教融合评价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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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视域下企业学院可持续发展机制研究——以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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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推进生产与教学的深度融合,调动企业学院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业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作用,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培养适应社会发展、与企业岗位需求无缝对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制订实施《专业层面企业学院产教融合评价奖励办法》,办法主要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企业反哺教育、特色创新等五个评价项目11个指标考核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情况,其中前四项为基本项,第五项为加分项。具体评价内容见表1。评价采用系部审核、学院评定的办法,系部审核专业项目的真实性,学院校企合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排名处于前20%的为“优秀”,中间30%的为“良好”,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其他为“合格”。评价等级与学院奖励性绩效挂钩,学院根据评价等级奖励专业一定的专业实践积分,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内教师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的贡献分配专业实践积分。专业实践积分的多少不仅与奖金挂钩,而且与职称评聘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