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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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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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推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既是培育市场创新主体,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实践创新。在产教融合两个需求端,由于缺乏具体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出现企业有积极性但学校对接不上,或者学校抱怨校企合作“一头热、一头冷”等问题。基于对企业的调查数据,在构建评价产教融合型企业标准时,须明确效能导向,重点评价校企双方优势资源是否深度对接并产生“化学反应”,是否达到供需的有效衔接,同时,还要对投入大量资源参与办学的企业进行激励。校企合作经验来自基层,可以通过吸收基层的创新性经验,尽快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试点。如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针对校企合作企业开展校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通过构建行业协会、企业、高校共同组建的第三方评价委员会,对不同专业群及行业企业校企合作效能进行综合评比。评价标准按照3个一级指标和24个二级指标进行设置,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