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标准(2018年9月版本)》
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标准,是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的基本依据。2018年9月,教育部下发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的“征集令”,其中遴选标准的基本条件是: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有3年以上的校企合作经验。另外还需符合下列5项条件中任意2项以上(见表2)。[6]此政策文本遴选“门槛”并不高。
图表编号 | XD0022026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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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单文周 |
绘制单位 | 天津大学、玉溪技师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