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房地产税征收环节的分布》
具体说来,第一类以房地产作为直接征收对象的税种,包括开发环节获取土地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开发环节取得土地需缴纳和流转环节购房者需承担的契税,流转环节房屋出售方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以及保有环节无论是持有还是出租都需缴纳的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类以房地产作为间接征收对象,除了以转让、出租或提供建安工程取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外,还包括任何书据、合同、证件涉及的印花税,其几乎被征收于每一个征税环节。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体系大致由以上提到的十个税种构成,征收环节的分布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743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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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李宛姝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