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负面语调与IPO后业绩表现》
注:括号内为经年度和行业聚类调整后的t值,行业参考证监会一级行业分类标准,共16类,*、**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同。
可以看出,无论是表6的中小板市场的实证结果,还是表7的创业板市场的回归结果,招股说明书文本负面语调变量的回归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都与全样本结果保持一致,这说明本文关于招股说明书负面语调和企业IPO后业绩表现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图表编号 | XD008492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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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5 |
作者 | 贾德奎、卞世博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