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考虑内生性后的发审委关联与IPO报告业绩》

《表5 考虑内生性后的发审委关联与IPO报告业绩》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发审委关联、业绩粉饰与IPO审核决策》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审核前三年的部分数据缺失,导致列(1)(2)(4)(5)回归只有2258个观察被纳入分析;在列(3)(6)回归中只有2255个观察被纳入分析;其他渠道是指通过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或保荐机构与发审委形成的关联,此处的其他渠道是指同时控制了其他三个渠道(下同);其他渠道发审

将表7列(1)至列(6)与表3列(1)至列(6)以及表5列(1)至列(6)进行比较后发现:发审委关联依然显著影响企业报告的业绩水平;在区分产权性质后,发审委关联对企业报告业绩的影响依然主要发生于民营企业。即变量选择不影响假设1和假设3关于其影响在不同产权间差异的判断。将表8列(1)至列(4)与表4列(1)至列(4)以及表6列(1)至列(4)进行比较后发现:发审委关联的存在影响了发审委的审核决策;在控制了报告业绩后,发审委关联依然独立地发挥着影响;在区分产权差异后,该影响依然发生于民营企业。也就是说:变量选择不影响假设2.1、假设2.2以及假设3关于其影响在不同产权间差异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