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摘牌组样本公司和配对公司盈余管理指标》
从表5可以发现,在T年度,对摘牌可转债公司与未摘牌可转债公司的盈余管理指标进行均值比较,DA和REM的均值差异均不显著(P值均大于0.1)。在T-1年度,摘牌可转债公司的DA均值为0.0328,未摘牌可转债公司的DA均值为0.0016,两者差异在0.01水平高度显著;摘牌可转债公司的REM均值为0.0971,未摘牌可转债公司的REM均值为0.0686,在0.1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在T-2年度,摘牌可转债公司的DA均值为0.0152,未摘牌可转债公司的DA均值为-0.0186,均值差异在0.01水平高度显著;摘牌可转债公司的REM均值为0.0760,未摘牌可转债公司的REM均值为0.0453,在0.1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由此说明,在摘牌可转债的前两年公司,采用应计项目操纵和真实活动操纵两种方式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操纵以刺激投资者转股,而在摘牌可转债当年无明显的盈余管理动机,部分符合假设2。
图表编号 | XD007397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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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孙朦朦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