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学校法治教育的条件保障、实施和效果评估体系》
1.评估指标架构的思考与问卷编制。我们思考的教育质量评估指标架构,注重教育过程,评估数据尽可能来自多层面多指标,可以作为学校的自我评估,也可以对外评估。因此,我们认为,这里的法治教育质量的定义为能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在个人、团体层面的全面表现,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的表现,可以从全体师生的满意度、观感和行为表现显示出来。如果单从学生层面的法治学习成效来看,我们十分赞同学者金娣、张远增构建的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标准体系(2)(详见表1)。当然,如果从现实操作来看,学者罗爽提出的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学校法治教育的条件保障、实施和效果(3)(详见表2)更具有代表性。但这两种评价标准体系的一级指标有着天壤之别,前者主张以法治意识、法治常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及法治实践作为一级指标,强调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标准体系是青少年法治素养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但从教育测量方面来看,实际操作性值得商榷。我们更倾向于借鉴和使用后者的一级和二级指标来设计问题和访谈提纲,根据著名学者郑燕祥所拟定的一个综合性教育质量指标体系———多层次多指标框架,(4)尝试构建多层面、多指标法治教育质量评估框架(详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889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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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0 |
作者 | 崔文霞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