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历史学科素养导向下批判性思维发展和评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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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教师的批判性思维 引领学生走进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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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的达成与否,关键在于各个学科独特育人功能和学科教学本质能否充分发掘。对于历史学科来说,需引导学生在历史学科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求证、求真和求智”的思维品质和关键能力。要实现这一教学目标,我们必须将历史教学建立在有见地的判断或看法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生成新的历史感悟或认识。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和学生必须发展有效的批判性思维。简单地说,批判性思维需要做出合理判断的过程。来自哲学、心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教育学、物理学和动物学等领域的批判性思维专家达成共识,将“批判性思维”定义为“做出有目的、自我监督的判断过程”[1]。“批判性思维”不是“否定性思维”,也不是一味地去攻击别人的观点,旨在明智、求证、求真,这与历史教育的本质是相一致的。批判性思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从零开始的,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使用到,比如“解读”“分析”“判断”“解释”“推理”“结论”“论证”等。但是,人们往往缺乏清晰的批判性思维能力的评价工具,仅凭经验、常识或者感觉,从而影响了课堂教学中批判性思维能力训练的效果。为了还原历史教学的本质,落实历史学科素养,教师应对学生在课堂讨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作业等不同情境中体现出的批判性思维进行有效评价。为了能帮助教师掌握评价过程,做出合理评价,我们在借鉴彼得·法乔恩博士和诺琳·法乔恩博士的“整体批判性思维得分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学科的特点,建立了“历史学科素养导向下批判性思维发展和评价规则”,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