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IUCN分类与保护地类型对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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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发展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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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将自然保护地定义为: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方式得到认可、承诺和管理,以实现对自然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和文化价值的长期保护的陆地和海域[2],分为严格的自然保护地(Ⅰa)、荒野保护地(Ⅰb)、国家公园(Ⅱ)、自然文化遗迹或地貌(Ⅲ)、栖息地/物种管理区(Ⅳ)、陆地/海洋景观(Ⅴ)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地(Ⅵ)7个类别,与中国、美国自然保护地类型对应情况见表1。自美国1872年建立黄石国家公园以来,世界上已有20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与之相似的保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