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合作社示范级别对盈余分配机制的影响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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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机制研究——基于全国农民合作社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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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0.01、0.05、0.1。

从农民合作社示范级别来看,非示范社的有8家,县级示范社的有32家,市级示范社的有33家,示范级别为省级示范社的有11家,示范级别为部级示范社的有7家。分析结果显示:不同示范级别的农民合作社在盈余分配比例方面差异显著(F=155.07,Sig=0.000),在盈余分配方式方面差异显著(F=101.44,Sig=0.000),在分红形式方面差异显著(F=24.42,Sig=0.000),详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