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利益相关方经营盈余分配方法》

《表2 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利益相关方经营盈余分配方法》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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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旅游精准扶贫组织化与利益联结机制优化探讨——以河北省围场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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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做好经营盈余分配工作是关系到龙头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第三方”服务平台以及农民能否形成利益紧密联结机制的直接影响因素。如果利益矛盾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会发生村民非理性干扰招商引资企业(龙头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这会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第三方”服务平台往往具有信息技术、公信力、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合作社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有利于尽快建立品牌与打开销售渠道,这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要处理好。经营盈余分配着重在于合作社、村集体和村民(含贫困户)三者,分配比例该如何确定才算合理?各地的实践情况有所不同(详见表2),但照顾村民特别是贫困户的收入应成为首要原则。笔者认为,盈余分配比例的确定要以合作社长远可持续发展为主,按照“协商一致、照顾当前、考虑长远、预防风险”的基本原则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