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舜耕合作社经营中服务供需双方的利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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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的交易成本解释——以山东舜耕合作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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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调研资料整理所得。750元是保险赔付金,舜耕合作社购买了双重保险———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两者的赔偿金都是375元/亩;a代表合作社的风险金中用于弥补损失、补充入社农户保底收入的金额,b为入社农户承担的损失比例。

舜耕合作社与其入社农户的利益分配方式可总结为“保底+分红”。如表5所示,正常年份,合作社将生产经营收入扣除农资等成本和支付给入社农户保底金后,如有盈余,将按照2:8的比例提取风险金和给股东分红(丰谷农资公司和12名村两委成员作为资金出资主体,与村集体、农业职业管理人和入社农户按2:2:2:2的比例分红);如没有盈余,除入社农户外,其他股东都不会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中获得收入。当遭遇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或市场价格波动时,合作社首先以保险公司的赔付金和其在往年所提取的风险金来支付入社农户的保底金;不足部分则由丰谷农资公司和12名村两委成员承担60%,村集体和入社农户承担40%。尽管舜耕合作社与其入社农户采取的是“保底+分红”的利益分配方式,但显然双方已近似“利益共享、风险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