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俄罗斯课程标准人格教育目标的层级结构[15]》
层级结构即课程标准的目标层级与知识内容的纵向解剖,它代表了课程标准各结构间的层次度及不同学科教学体系的逐层深化[14]。课标总目标应反映出学生在母语学习内容、能力、习惯等方面的程度变化和差异,具备累进性及渐变性等特点。俄罗斯课标按“方针目标”“概要目标”“学科目标”三级分化,从情感态度、价值观、社会化意识的树立到学科知识、能力、习惯、方法的养成,都有详实的目标准则。每个大目标下又有针对性地规定了不同能力层级的子目标,例如,“人格教育”下设的子目标划分层级细致,渐进性和层次化特点明显,这样就使得课标能较好地指导一线教师了解学生所处的层级水平(见表3)。此外,俄罗斯课标对人格教育目标的设置是逐层提高、系统分布的。例如“评价文学作品中的英雄形象”目标的行为条件,从一年级的“从全人类观的视角出发”,发展到三年级“从全人类观、伦理道德价值观的视角出发”,再到四年级“从全人类观、伦理道德价值观、俄罗斯公民观的视角出发”,总是把较高的层级要求建立在低一级的层级水平之上,各层级之间又体现了相互联系、螺旋式上升的特点。但这种高阶目标数量过多,不够精练,缺乏统摄性目标,其灵活性和指导性有待在教学实践中接受检验。
图表编号 | XD003589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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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刘美麟、魏本亚 |
绘制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