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学习塾讲师集团指导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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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补习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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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社団法人全国学習塾協会.学習塾講師のコンヒテンシーティクショナリ[EB/OL].(2009-04)[2017-08-10].http://www.jja.or.jp/approve/data/dictionary.pdf.

根据评价标准每一个行动组合中设计若干评价指标,集团指导2级为三级量表,分为基本水准、有点问题、有问题三个等级,集团指导1级为四级量表,从高到低分为十分充足、基本水准、有点问题、有问题四个等级。集团指导2级采用“有无法”和“扣分法”进行计分,集团指导1级在上述方法的基础上引入“加分法”。“有无法”以项目是否完成为评价标准,如完成则达到基本水准给予相应的得分,如未完成计零分;“扣分法”以质量为目标,注重负面要素的考察,如评价指标中所指的项目没有问题,达到基本水准,如有轻微问题则为基本水准的一半得分,如有问题计为零分;“加点法”注重积极行为检查,教师在此项目中高于基本水准可以加分。对每个教师的评价需配备三名评审员,文理科各1名。每个级别评审员的具体要求略有不同,集团指导1级评审员要具备补习班10年以上的集团指导经验或具有5年以上个人指导经验,经过学习塾协会讲师能力评价系统委员会的推荐,且持有集团指导1级资格证。集团指导2级评审员要求略低,具备10年以上集团指导经验且经过全国学习塾协会能力评价系统委员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