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学科独立式 (7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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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院系设置类型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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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1中所示,在131所样本高校教育院系机构中,独立设置“教育学部”的5所,独立设置“教育学院”35所,“教育科学学院”23所,“教师教育学院”9所,“师范学院”3所,“教育系”2所,另有1所高校设置“教育科学研究学院”(黑龙江大学)。这些教育院系依据相对独立的学科知识体系命名,共有78所院校,约占样本总数的59.5%。这反映高校教育学学科已形成较为成熟和相对对立的学科知识体系,有了比较确定的研究领域。其中,63所高校纯粹以教育学学科命名———“教育学部”“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系”,约占样本总数的48.1%,竟然不到样本总数的一半。教育学科发展最早得益于教师教育(师范)实践的推动,因此,教师教育学院和师范教育学院也可视为独立的教育学科组织。其历史可追溯至1832年,因为教育发展实践中师资培养的实际需要,纽约州立大学首次设置了教育学方面的课程,并最终于1890年在原有教育学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组建了教育学院(School of Pedagogy)[5]。在样本中,有12所高校教育院系以“教师教育学院”和“师范学院”命名,并未加设其他教育院系,约占样本总数的9.1%,这延续了师范教育的传统,保持了这一学科领域优势;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学院”则明确了教育学科职能的研究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