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6种操作型及物性物质过程》
通过对“假货”与上述各行为主体之间冲突型关系的分析,本文识别出“打击”“损害”“监管”和“联合”等4种行为过程,并在此基础上依据行为所涉施动者和行为对象的不同,总结出6种具有不同意义的操作型及物性物质过程。这些行为过程主要表现为两种归责导向:把假货归咎于制卖假货的商家,或者把假货归咎于阿里平台(见表2)。对比显示,《纽约时报》和《金融时报》通过对同一事件中相关主体行为的不同裁决,赋予各主体对于假货的不同责任。
图表编号 | XD0022680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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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6 |
作者 | 焦俊峰 |
绘制单位 | 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