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区分样本期间的雾霾污染与现金股利政策》
根据现行政策文件,同时结合现有文献做法(李常青等,2010;魏志华等,2014;刘星等,2016),本文分别以2008年、2015年为分界点将样本期分为2008年及以前(半强制分红前)、2009-2014年(半强制分红后,雾霾治理入法前)、2015年以后(半强制分红后,雾霾治理入法后)三个阶段。表7汇报基于模型(1)的回归结果。Panel A中,pm25的系数至少在10%的水平显著为正,表明半强制分红前,雾霾污染越严重的地市,企业更倾向采取现金股利政策,并且支付更高水平的现金股利。Panel B中,pm25的系数均在5%的水平显著为正,表明半强制分红后、雾霾治理入法前,雾霾污染越严重的地市,企业依然越倾向采取现金股利政策,并且支付更高水平的现金股利。Panel C中,pm25的系数至少在5%的水平显著为正,表明半强制分红后、雾霾治理入法后,雾霾污染更严重的地市,企业对现金股利政策的态度依然未改变。因此,雾霾污染影响下的现金股利发放并不会随着政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图表编号 | XD0021957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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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5 |
作者 | 王营 |
绘制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