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环境规制执行互动与城市生产率:企业层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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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邻为壑还是以邻为伴——环境规制执行互动与城市生产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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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包含了截距项,限于篇幅未予报告。所有回归中均控制了地区、年份以及行业固定效应。no表示该变量未被控制,yes表示该变量被控制。括号内是异方差稳健标准误,*、**、***分别代表在10%、5%和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为此,我们将城市内制造业企业生产率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并在表4的Panel A报告了式(4)的基准回归结果。由于企业生产率的数据跨度为2004~2007年,因此下文的分析中我们仅采用基于环境违规企业数构造的环境规制执行程度(ers)作为核心解释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