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进一步分析:环境规制、经济集聚与城市生产率》

《表4 进一步分析:环境规制、经济集聚与城市生产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环境规制、经济集聚与城市生产率》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内的数值为t统计量;*、**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水平。

由于不同城市的创新能力存在差距,在面临相同环境规制水平时,处于创新能力较强城市的企业能够更多的利用当地较多的创新人才、较好的创新设施和较多的创新研发投入资金通过生产设备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等创新方式来规避环境规制,进而促进生产率提升;而处于创新能力较弱城市的企业则可能由于缺乏创新的基础条件无法进行技术改造或创新来规避环境规制,进而对城市生产率产生不利影响[]。为考察环境规制对不同创新水平城市生产率的差异性,本文参考程惠芳、陈超(2017)的研究,选取人均科学经费支出、每百万人口高等教育人数、平均受教育年限、人均耗电量、每百万人拥有电话数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数在整个时期的平均值作为系统聚类变量,将283个城市区分为创新能力较强、创新能力中等和创新能力较弱三类。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第(6)-(8)列分别是创新能力较强城市、创新能力中等城市和创新能力较弱城市的回归结果。从表4结果中发现,创新能力较强城市的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为正,这与我们的理论分析相一致;创新能力中等城市的环境规制估计系数为-0.424大于创新能力较弱城市的-0.785,这说明环境规制对创新能力较弱城市生产率的负面影响明显大于创新能力中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