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食用农产品中重金属污染水平评价》
注:ND表示未检出。
利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综合污染指数法的评价方法和GB 2762-201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5]中规定的标准限量值,计算食用农产品中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结果见表4。由表4可得出,水果中重金属污染水平均低于0.6,属于清洁水平;蔬菜和稻谷中重金属污染物残留较多,属于尚清洁水平,存在安全隐患,需进一步进行人体健康评估分析。
图表编号 | XD0020720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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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马莉、陆春胜、王思佳、赵舒景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