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河南省市售畜禽肉与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程度评价》

《表6 河南省市售畜禽肉与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程度评价》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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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售畜禽肉与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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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污染指数和污染物分担率对畜禽肉与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程度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海水鱼类中总砷的单因子污染指数为1.09,属于重度污染级别,海水鱼类的综合污染指数为0.81,属于轻度污染级别;其他类别样品中铅、镉、总汞和总砷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0.6,综合污染指数也均小于0.6,处于安全级别,镉、总汞的单因子污染指数最高的样品为牛肾,铅的单因子污染指数最高的样品为猪肉,见表6。污染物分担率结果显示,畜禽肉中主要污染物为铅,污染物分担率分别为猪肉70.56%、牛肉60.78%、羊肉40.92%、鸡肉42.44%、鸭肉69.86%;水产品中主要污染物为总砷,污染物分担率分别为淡水鱼类63.85%、海水鱼类77.17%、淡水甲壳类55.9%、海洋甲壳类61.86%;牛肝、羊肝和羊肾中主要污染物为铅和镉,污染物分担率达到了72.97%、75.24%和61.17%;猪肾和牛肾中主要污染物为镉和总汞,污染物分担率分别为74.96%和69.68%,见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