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共事务主体比较:公共话语主体构成探析》
公共话语主体十分宽泛,涉及社会所有成员,可实际上却并非每位成员都参与其中。如果将人们划分为若干团体,与公共事务挂靠较近的称“专门处理公共事务的团体”,与公共事务挂靠较远的称“非专门处理公共事务的团体”。可看出前者自然居于公共事务中心,具有支配权,影响大;后者居于公共事务边缘,受到支配,影响小。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008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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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张剑平、王铮瑶 |
绘制单位 | 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