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盈利表:基于协同治理视角下农村公共服务主体博弈与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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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协同治理视角下农村公共服务主体博弈与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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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场域内存在一项公共服务的供给,而供给主体是由私营企业和农村合作社组织,那么在供给过程中势必发生双方博弈的行为,甚至会产生搭便车的现象。此项目的完成不但需要两方主体的通力合作,a表示农户A和农户B不参与公共品供给时正常的收益,r是参与供给时的总收益,c是参与公共品供给的成本,双方都参与时,农户A和农户B平分产生的额外净收益,双方收益均为;如有一方参与,另一方不参与,则参与方承担全部成本,其收益为,p表示不参与方要承受相应的社会惩罚(例如地方政府和周围人的舆论、压力等),故不参与方的收益为,得到两者的收益矩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