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双师型”教师清晰明确阶段政策来源与核心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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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政策的演进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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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指出:“大幅增加培养具有精湛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推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共享师资。”这是国务院首次提出校企要共建共享优质社会人力资源。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机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要求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标准。2019年,国家即出台一系列“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标准,要求专业教师必须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落实教师周期轮训制度。具体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