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分类》
安德森根据知识的状态和表现方式把知识分成两类: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 knowledge)和程序性知识(procedural knowledge)。在安德森的基础上,梅耶(R.E.Mayer,1987)将陈述性知识称为语义知识,并将程序性知识分为两类,一种是用于具体情境的“程序性知识”,用来调节控制针对外部对象的活动,另一种是有关自身认知活动的一般方法的“策略性知识”,用来调节自己的认知过程,比如如何学习、如何思考、如何记忆、如何解决问题等。[1]这些不同类型知识之间的关系及内容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959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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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30 |
作者 | 刘辉、李德显 |
绘制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