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司法系统对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困境的总体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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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析与深化路径——湖南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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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全省司法领域启动实施的改革举措有17项,包含90项具体改革任务。根据2014—2017年间的调查数据分析,这一期间中已经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占总数的40%;正常推进改革的15项,占总数的50%。在2014—2017年间正在推进的45项具体改革任务中,正常推进的44项,没有1项提前完成,还有1项进度延迟。横向与同一时期的全省社会体制、文化体制改革相比:社会体制改革已经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的116项,占总数的55.2%,9项暂缓启动,只占总数的4.3%,特别是在正在推进的项目中已有15项提前完成;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的67项,占总数的47.2%,正在推进的项目中已有5项提前完成。在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事项方面,全省总数为4项,已经基本完成3项,占75%。横向与社会体制、文化体制改革相比:全省社会体制改革重点事项共23项,已经完成18项,占78.1%;全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事项8项,已经完成8项,达到100%。相比较而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力度特别是部分重点改革事项推进力度还需要加大,后段改革的任务仍很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