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司法实践对家事代理范围的认定态度统计》
可见,家事代理范围的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甚至有些判断依据之间本就相互矛盾。而在认定标准上,实践做法也显得较为杂乱。正是由于立法不够明确,法官对家事代理范围的把握不得要领,对家事代理多持有“雾里看花”“模棱两可”的态度,导致裁判结果合理但法律适用不当。显然立法的不足不仅对司法审判造成困扰,同时也减损了各方主体对家事代理行为的可控性。故进一步完善家事代理范围的立法模式,合理阐释家事代理范围符合我国实践需求。
图表编号 | XD005979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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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8 |
作者 | 黄思洁 |
绘制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