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京津冀司法监察系统的协同举措》
2014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业务指导下,京津冀三地法院、检察院系统根据协同发展要求,不断加强合作联动,在工作机制协同、专家队伍共建共享等方面实现突破创新(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0555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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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郭珉媛、牛桂敏、杨志 |
绘制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2014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业务指导下,京津冀三地法院、检察院系统根据协同发展要求,不断加强合作联动,在工作机制协同、专家队伍共建共享等方面实现突破创新(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0555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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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郭珉媛、牛桂敏、杨志 |
绘制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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