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全国农村居民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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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的地方实践与益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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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增速以2017为基期。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9),《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8)。

促进农民增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目标之一,也是贫困户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近年来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由表1可知,相较于2017年,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0.6%,比全国农民收入增速高1.8个百分点,收入增长益贫性质非常明显。但若比较收入构成及分项收入增速,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仍存在瓶颈。第一,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中经营净收入占比最高(37.5%),此项收入增速低于其他各项收入增速,也低于全国农民经营净收入增速。而贫困地区经营净收入中约76%均来自第一产业(农业),可见贫困地区依靠农业发展增收机制遇到瓶颈。第二,与全国农村居民相比,工资性收入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18年,贫困地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为35.0%,而全国农村居民占比为41.0%,相差6个百分点。可见贫困地区劳动力依靠务工增收的动力机制仍有较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