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2018年贫困地区农户人均收入与消费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比较》

《表1 2013-2018年贫困地区农户人均收入与消费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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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农村扶贫需以提升可行发展能力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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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贫困地区农户的收入消费水平增速明显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围绕“两不愁”目标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地在产业和就业扶贫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由此带来贫困地区农户收入水平的快速增长。2013年,贫困地区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79元,2018年增加到10371元,年均增速达到了11.28%。同期,全国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由9430元增加到14617元,年均增速为9.16%,贫困地区年均增速每年比全国平均水平快了2.12个百分点。而随着贫困地区农户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带来了两个显著变化:一是其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缩小,2013年全国平均水平是贫困地区的1.55倍,2018年下降到1.41倍;二是贫困地区农户的消费剩余水平不断提高,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缩小,2013年,贫困地区农户的消费剩余为11.10%,而全国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为20.63%,比贫困地区农户高出了9.53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户提高到了13.64%,而全国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下降到17.06%,比贫困地区农户的平均水平仅高出了3.42个百分点(见表1)。贫困地区农户消费剩余增速加快的可能解释是:国家对贫困农户、尤其是住房困难户的补助,导致贫困地区农户花费在建房上的直接开支减少(不是支出比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