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0年以来“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规模及贫困发生率变化情况》

《表3 2010年以来“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规模及贫困发生率变化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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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农村扶贫需以提升可行发展能力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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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2019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第297和298页表1-2及表1-3整理。

由于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叠加作用,少数民族整体受教育程度低是一个基本事实,因此他们的贫困面更广,贫困程度更深。笔者通过对2010年国家制订了新的贫困线标准以来,“民族八省区”的贫困人口规模及减贫成效的分析得到更多佐证材料,这8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比高的省区,不仅贫困人口占比高,而且减贫速度慢。2010年,全国按新的贫困线标准,农村贫困人口有16567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7.20%,“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多达5040万人,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30.42%,而当年其总人口仅占全国的14.05%,即贫困人口占比比其总人口占比高出了16.37个百分点,贫困发生率高达34.52%,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2018年,“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还有602万人,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的36.27%,比2010年提高了5.85个百分点,贫困发生率高达4.01%,是全国平均水平1.69%的2.37倍,详见表3。而从减贫速度来看,“民族八省区”明显慢于全国总体水平,2010—2018年,全国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4907万人,减贫率高达89.98%,而“民族八省区”累计减贫人口也达到了4438万人,但减贫率只有88.06%,比全国总体水平慢了1.92个百分点,且8个省区中,只有内蒙古(94.57%)和青海省(91.53%)高于全国整体水平,其他6个省区都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其中广西自治区只有86.17%,新疆自治区只有86.35%,云南省为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