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贫困线标准、贫困人口规模及贫困发生率的变迁(2000年-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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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扶贫制度变迁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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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09年以前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历年数据整理,2009年以后的数据根据历年官方报道整理。

1.从扶贫对象识别制度的演变来看。首先是针对贫困人口识别的贫困线(扶贫标准)经历了五次大的调整。一是从1986年开始,国家统计局主要采用以基本生存需求为核心的绝对贫困概念作为计算农村贫困标准的基础,根据全国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出1984年、1985年、1986年的农村绝对贫困线分别为200元、206元、213元,此后根据物价指数变动逐年调整。二是1995年开始,国家统计局采纳世界银行的建议,使用马丁法计算贫困线,得到1995的农村绝对贫困线为530元,此后又逐年增加。三是1998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始根据恩格尔系数计算农村低收入标准,并从2000年起将农村贫困线以低收入标准的名义向社会公布,2000年的农村低收入贫困线为每人865元,此后亦逐年增加。不过,政府仍一直使用绝对贫困标准作为扶贫工作标准,用于扶贫对象识别、分配扶贫资金等。四是从2008年起,中国政府将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为低收入标准,正式将低收入标准作为扶贫标准。2009年的农村贫困线为1196元,此后又逐年增加。五是2011年起将农村扶贫标准大幅提升为2300元。(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