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2—2018年各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万人)及贫困发生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9》,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
首先,贫困人口分布的区域性特征仍然十分明显。脱贫攻坚战实施以来,各区域贫困发生率均显著降低。如表1所示,东部地区(2)已率先脱贫。2012年至2018年,中部地区(3)的贫困发生率从10.5%下降到1.8%,西部地区(4)则由17.6%下降至3.2%。[7]从贫困发生率角度衡量的贫困问题在区域间的差异已经缩小了,但是,从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考察,贫困的区域性特征则依然存在。2018年末,东部、中部、西部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比重分别为8.8%,36%和55.2%。[7]
图表编号 | XD0018637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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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徐进、李小云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