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2-201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数据及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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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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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国务院扶贫办网站公布数据整理。

一是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累计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至3.1%,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见表1)。“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成效不仅创造了我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而且使中国的减贫事业继续在全球保持领先地位。”(2)二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大幅提高。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达到了9377元,从2013—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4%。(3)三是贫困地区农村生活条件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特别是通过特色产业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脱贫、生态保护脱贫等脱贫举措和配套建设的实施,大大完善了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带动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教育文化医疗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