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民族八省区三次产业结构变化情况(1952-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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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民族交融发展的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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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中的数据比值为第一产业比重:第二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2)西藏1952年的第二产业比重为0.075,因方便比较,因此在此表中四舍五入时结果为0。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年鉴2013》和《国家统计年鉴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实现了巨大飞跃。以民族八省区为例,国内生产总值之和从1952年的57.9亿元增至2017年的82797.9亿元,是1952年的1430倍。与此同时,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也持续调整和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族八省区的三次产业结构均以第一产业为主,农牧业是绝大多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支柱产业。与1952年相比,2017年民族八省区的第三产业比重均在50%左右(见表1)。当前,民族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吸纳了全国各地劳动力就业,民族地区的人口流动加速,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机会和实践场域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