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夫妻债务性质认定规则变化基本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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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裁判文书强化充分说理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以涉夫妻债务案件裁判规则指引为中心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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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南方日报报道广州某法院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对一起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由此要素式裁判文书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有别于传统判决书“八股文”的写作结构首次进入公众视野。笔者认为对部分案情简单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举证相对容易、涉案金额不大的涉夫妻债务案件,可以按照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债务性质认定的有关规则(见表3),尝试运用要素式的审判方法。实务中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环节:1.诉讼要素表的填写。一审庭审前引导各方当事人填写诉讼要素表(见附件2),着重调查债务人的家庭收入水平、消费习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家庭情况。2.要素式审判的运用。法官通过对比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要素表,对没有争议的事实当庭确认,庭审中着重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展开调查。3.要素式裁判文书的制作。在判决书中,将“审理查明”部分与“本院认为”部分合并为“案情概要”,从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有争议的事实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三个板块进行分析说明,最后论述裁判理由、得出判决结果(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