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网络侵权认定规则比较》
“通知-删除”规则最早出现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立法中,后延伸演变为《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侵权责任规定。《电子商务法》第42条、43条“通知-删除”规定是在《侵权责任法》基础上,对侵权认定规则的进一步细化,两者的异同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749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张本勇、陈健淋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通知-删除”规则最早出现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立法中,后延伸演变为《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侵权责任规定。《电子商务法》第42条、43条“通知-删除”规定是在《侵权责任法》基础上,对侵权认定规则的进一步细化,两者的异同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749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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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张本勇、陈健淋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